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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部署七项耕地保护重点工作
发布人: 2017-12-20
  

         阜新市委、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完善耕地保护共同机制扎实做好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工作的意见》,全部部署抓好七项耕地保护重点工作。
       《意见》明确指出,一是严格占用耕地管理。各县区人民政府妥善处理好保障建设与耕地保护关系,从严核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从严控制建设用地特别是优质耕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依法依归报批。二是严格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各县区政府要全面完成基本农田划定,进一步优化永久基本农田布局。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三是严格落实占补平衡责任。完善耕地占补平衡责任落实机制。非农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原则进行开垦。不符合开垦要求的,按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占优补优。四是大力推进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各县区人民政府统筹落实本地区土地整治年度任务,鼓励各级政府统筹使用相关资金实施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引导农村经济组织、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根据土地整治规划投资或参与土地整治项目。五是严格补充耕地检查验收。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土地整治项目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全程监管。严格新增耕地数量认定,依据相关技术规程评定新增耕地质量。六是开展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工作。单独选址项目建设单位将耕作层土壤利用资金列入工程投资概算、预算。合理制定剥离方案,耕作层土壤优先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和其他耕地土壤的改良。七是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切实加强耕地管护和质量提升工作,将中低质量的耕地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实施体质改造工程。加强新增耕地的后期培肥改良。加强土壤熟化提质,强化土壤肥力保护,有效提高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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