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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水党组〔2018〕1号中共阜新市水利局党组关于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的通知
发布人: 2018-01-12
  
局直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为切实加强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政治坚定性、敏锐性,全面提高理论水平和执政水平,以中心组学习带动全局,营造自主学习、终身学习和善于学习的良好环境。根据市委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   学习组织
    党组中心组以党组成员为主组成,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机关党建工作的局领导任副组长。组长负责提出学习的总体设想和要求,审定学习计划,主持集中学习交流,组织协调中心组的学习活动。副组长负责协助组长组织中心组学习。局机关党委负责拟定学习计划、准备学习材料、下发学习通知、安排学习地点、组织学习辅导、做好学习记录、组织宣传报道、收集整理和编撰调研文章和发方材料、征文等。
    二、学习内容
    学习内容应当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文件精神、不同时期的工作部署和实际情况确定。主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尤其是重点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和贯彻。积极提倡读原著,在把握理论的科学体系上下功夫,注重学习《党章》、党纪、党规以及水利业务知识。安排学习内容时,要结合机关实际,增强学习针对性。
    三、学习方法
    集体学习。原则上每个月安排1次集中学习,每季度安排1次专题学习,每次学习1天,采取集中学习、考察调研、专家辅导和研讨发言相结合的形式进行。集体学习时,应根据学习要求,确定部分中心组成员围绕学习专题作中心发言,结合工作实际进行深入讨论和交流。讨论交流要围绕中心,敞开思想,各抒己见。中心组成员应自己动手撰写学习讨论发言提纲和心得体会。根据学习内容和需要,参加人员可扩大到各科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因特殊情况当月没有组织集中学习的,应另选时间补学。
    个人自学。中心组成员除参加集体学习外,还应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情况,制定学习计划,挤出时间坚持自学,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调查研究。中心组成员要围绕学习专题,结合分管工作,自觉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在实践的基础上,认真进行理论思考。要虚心向基层和群众学习,善于总结基层干部群众的新经验,吸收丰富的营养。在学习和调研的基础上,每位中心组成员每年至少要形成1篇以上有理论深度和紧密联系的调研文章。
    建立联系点制度。每位中心组成员需建立1个理论学习联系点,并积极指导联系点的理论学习工作,每年到联系点进行理论宣讲2次以上。
    创新学习形式。努力做到“三个结合”:集体组织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工作时间学习与空余时间学习相结合,集中培训教育与日常工作学习相结合。中心组成员除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学习外,还要积极参加上级单位安排的学习和培训,并严格按照市管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要求,认真完成相应的年度学习任务。
    四、学习要求
    中心组成员学习时要认真听讲,并在专用笔记本上做好学习笔记。参加讨论时,围绕中心议题认真准备,积极发言。中心组每年年初制订年度学习初步计划,并根据实际工作与上级要求进行动态调整。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原则上每月安排1次,每年集中学习次数不少于12次,
    五、学习管理
    中心组严格实行考勤制度,每次集中学习的出勤率应在80%以上。中心组成员要严格遵守学习纪律,不迟到早退,遇事不能参加集体学习要事先向组长请假,重要的学习内容,缺勤者要事后补课。中心组每半年进行1次自查,包括制度执行情况、学习计划完成情况、个人学习笔记情况、出勤情况等,每年年底前提交出个人撰写的调研文章或理论研讨文章。中心组建立专门学习档案,包括学习计划、出勤情况、讨论交流记录、个人自学笔记、重点发言材料以及上级的有关学习文件、年度学习成果统计表、中心组成员个人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等,每年年底汇总、整理、装订,分类立卷建档。
 
 
 
 
 
                      中共阜新市水利局党组
                        2018年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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